用于钢结构、储罐、车辆、建筑物等表面的涂装。
比 重: 约1. 05 kg/L
干膜厚度: 30Um
湿膜厚度: 70u m
理论用量: 80g/m2
配 比: 甲组份:乙组份=6:1(重量比)
闪 点: 甲组份(基料) 27℃
乙组份(固化剂) 27℃
干燥时间: (25℃) 表干≤4h 实干≤24h
熟化时间: (20℃) 15min
适用期: (20℃) 5h
建议涂装道数: 空气喷涂1~2道。
前道配套用漆: 各种环氧底漆、聚氨酯底漆。
后道配套用漆: 丙烯酸聚氨酯罩光漆、氟碳罩光漆。
表面处理:
·涂有底漆的表面须干燥。
·除净油污、杂物,漆膜上无酸碱和水份凝聚。
·与可以配套的旧漆膜:除净油污杂物。
底材温度:
·底材温度须高于露点以上3℃
·温度低于0℃时,不宜室外施工。
涂装施工:
·混 合:本产品分两罐装,组成一个单元。每次都须按规定的配比,成对混合、充
分搅拌均匀,并在规定的混合使用期限内用完。
·无气喷涂:稀释量0~5%(以油漆重量计)
喷嘴口径0.1~0.2 mm
喷出压力5~10 MPa(约50~lOOkg/cm2)
·空气喷涂:稀释量0~10%(以油漆重量计)
喷嘴口径1.5~2. Omm
喷出压力0.3~0.4 MPa(约3~4kg/cm2)
·滚涂/刷涂:不宜采用
·清洗剂: 配套稀释剂(闪点27℃)
注意事项:
·本产品与大多数聚氨酯树脂漆一样,配漆和涂装过程中,严禁与水、酸、碱、醇等接触。配漆后余下的固化剂的包装桶须盖严,以免受潮胶结。
·本产品应由涂装操作人员根据本说明书和包装容器上的说明在生产场地使用。
·涂覆和使用本产品的相关工作须根据各种有关的标准与法规进行。
·如果对本产品是否适用有怀疑,请向本公司技术服务部门查询详情。
贮存及运输:
1.本严品在25℃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期为期12个月,过期经检验合格仍可使用。
2.本产品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避免日光直射,并远离热源。
3.本产品运输时,应避免雨淋,日光曝晒,并应符合运输部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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